(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NO:001 )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和《关于印发<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开学时间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上课安排
全体同学3月8日开始正式上课(2021年校历调整后3月8日为教学周第一周),上课形式为线下教学。不同年级实行错峰上课。具体上课时间见《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1年春季学期作息时间表》。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做好“开学第一课”的准备工作,组织力量做好所负责教学场所的卫生保洁,切实上好“开学第一课”。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1.2020级学生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1)公共课考试:3月6日-7日,由教务处组织安排完成上学期2020级学生的公共课程考试工作。课程成绩在3月14日晚11:30前上传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
(2)非公共类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完成上学期2020级学生未完成的专业课考试,课程成绩在3月17日晚11:30前上传教务管理系统并提交。
2.转专业考试
3月13日, 2020级相关学生转专业考试。
3.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补缓考
(1)非2020级学生的补缓考
①3月20日-21日,教务处组织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非2020级学生考试课程补缓考。
②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非2020级学生的考查类课程补缓考工作由各开课学院自行安排。
③需用实验室和机房的非2020级学生公共课程补缓考(含考试和考查),定于3月17日(周三)下午14:00—16:00统一安排。需要使用实验室的课程由开课学院自行安排地点。公共计算机课程补缓考具体地点由信息工程学院联系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安排。
④非2020级大学体育课程定于3月17日(周三)下午16:10—17:10在风雨操场二楼平台集合进行考试。
注:3月28日之前完成非2020级学生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所有补缓考课程成绩上传工作。
(2)2020级学生的补缓考
2020级学生的补缓考工作安排在4月份完成,具体时间视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
教务处组织的考试地点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各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地点应安排在各学院责任教室内,不得占用其他学院责任教室。
(三)监考老师安排
教务处组织的考试监考老师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统一调配。
各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监考老师由各学院在院内统一调配。
(四)其他说明
1.跨学院开课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和开课学院确定考试时间后,学生所在学院安排考试地点和监考老师。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考试工作安排。
3.2020级学生成绩是其转专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非2020级学生成绩是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为不影响相关学生转专业工作及毕业审核工作,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师严格按时间节点及要求完成相关考试及成绩上传工作。
三、实习安排
1.新学期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校外实习、社会实践和企业参观考察等活动。确因教学需要安排的校外实习实践活动,应合理控制学生规模,各二级学院须与实习单位做好协调对接,根据实习单位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调整实习计划,妥善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学生的食宿出行等,做好师生安全防护工作。不得安排学生赴中高风险地区实习。
2.对已在实习的学生,学院要加强管理和人文关怀,做好实习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和常规管理,与学生及家长定期进行沟通联络,全时段全过程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和身体状况,按要求做好实习生情况上报工作。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实习学生出现异常情况的,要第一时间积极协调实习单位,双方共同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妥善处置,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有关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和学校报告。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学院应按《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创作)工作的通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NO:57 )要求,按要求做好2021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学院应做好现场答辩工作方案,同时做好线上答辩预案,确保学生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工作,按期毕业。
五、普通话测试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语委办要求,为保证2021届毕业生顺利申请教师资格证,学校拟于3月中旬起启动本学期普通话测试工作,报名时间为3月3日至7日。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特别是需要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班学生,务必在指定时间报名并保证一卡通余额充足。
六、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量预申报工作
根据学校审计工作要求,切实保证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预申报工作,填报要求与2020年一致。相关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
七、疫情防控
教学活动开展按照《关于印发<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21】5号)中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