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社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引导学生社团在开展社团常规活动的同时,开展全校性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大型社团活动,不断提升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品位,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培养学生能力素质方面的作用,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第二学期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活动立项的目的
学生社团活动是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能力素质培养的有效载体。通过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激励广学生社团创造性开展健康积极、新颖多样的社团活动,大力提倡学生社团活动品牌化、长期化、项目化,发挥立项活动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提升学校社团活动的整体质量,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扩大社团活动影响力,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二、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流程
(一)项目的申报
1、申报对象及申报数目
在校注册的各类校级学生社团均可申报社团活动立项。原则上每个社团每学期不超过10项。
2、申报条件
申请社团活动立项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社团在计划时间内利用课余时间且由社团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活动项目。各社团对申报的活动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各自的特点和现有的基础提出申报。
3、申报时间
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活动项目申报,本学期申报截止时间至3月10日。
4、申报程序
1)由项目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
2)请挂靠单位的指导老师填写意见,签字盖章,然后报社联会;
3)形式审查。由社联会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做出评判,确保所有申请资料真实、齐全后,上交到校团委。
(二)项目的立项
校团委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策划方案的普及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作出评审,确定立项项目及等级(项目等级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并由校团委公布正式立项项目。
(三)项目的资助
1、为鼓励和保障立项项目的开展,校团委将根据立项项目等级给予资金资助。校团委将给予获得立项的重点项目600元资金资助,一般项目200元资金资助。“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在前面基础上各加200元。
2、项目资助资金的使用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其开支须符合学生活动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的实施和监督
1、经立项的活动项目,应按照《申报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实施,如活动内容或进度与原计划相比有较大改动,须及时与校社联会联系解决。
2、立项社团所在挂靠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不断完善具体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3、为保证项目开展质量,项目实行中期检查评估。中期检查评估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阶段性成果等。对于没有进行实质性开展的项目、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停拨后续经费。校社联会将对学生社团活动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评议。
(五)项目的总结和奖惩
1、项目实施结束后,社团负责人应尽快总结和整理票据,形成总结报告,向校团委申请验收,校团委将根据验收结果给予项目报销。
2、每学年末,校团委将根据项目实施效果,评选优秀示范项目,予以表彰,并通过优秀示范项目展示,推动我校整体社团活动水平的提高。
3、获得立项的项目,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杜撰成果、欺骗等行为,将不予报销经费并给予相应处分。
4、社团活动项目开展情况及验收结果将作为社团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开展学生社团活动项目化管理是提升社团活动品味,推动社团创新,促进我校社团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各院团总支、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充分酝酿,精心策划,合理规划,做好社团活动立项申报工作。
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