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我校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22浏览次数:228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省级“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依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18〕20号】执行。

二、指标分配

根据各学院2021届毕业生数和省级“双优生”评选比例测算,各学院推荐省级“双优生”指标为:文学院7名;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10名;旅游学院21名;信息工程学院13名;经济管理学院20名;艺术学院11名;外国语学院5名;数学与统计学院5名;化学化工学院9名;体育学院5名;教育科学学院8名;建筑工程学院7名;文化与传播学院7名;机电工程学院12名。

三、工作要求

1.坚持标准 ,严格把关

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认真部署评选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全体毕业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照评选条件,坚持标准,认真审核;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程序公正。各学院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须公示三天。

2.具体要求

4月7日前,省级“双优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各学院填报《2021年度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附件2),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校就业指导中心,并将附件2、学生获奖证书电子文档发送:chenyan@hsu.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式样).doc

附件2:2021年度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式样).xlsx

附件3:《36365线路检测中心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