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和《关于2021 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的工作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政治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和团员队伍先进性,扎实做好我校2021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已向所在团支部委员会提出过入团申请,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履行团员义务。
二、发展规模
我校2021年发展团员规模为200人,根据各学院前期申报情况,具体分配名额及编号号段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
(一)科学实施发展工作
各学院团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团员发展流程,指导各基层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计划,规范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工作,确保本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严格实施新团员编号制度
各学院团委要指导学生按照要求填写,严格把关,《入团志愿书》一人一号一本,对于填写不规范的志愿书,不予发展。对于已经发展了的新团员,及时将其团员信息有序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根据学习教育、“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活动参加情况,应及时载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开展集中入团仪式
各学院团委要结合“五四”等重要节点,按照入团仪式规定,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邀请英雄模范、优秀党员和团员等奉献故事、交流成长体会、感悟跟党初心,教育引导团员看齐榜样、学习先进、跟党奋斗。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团委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2.团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关口,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
3.各学院团委于11月20日前将2021年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3)发送至团委邮箱,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团委办公室。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对拟发展对象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予以团员证办理、团籍注册等相关事项。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pdf
校团委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