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黄山市2021年“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黄退役军人〔2021〕22号)精神,现在我校退役军人(包括教师和学生)中进行推荐评选,并上报黄山市市直机关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黄山市户籍或在黄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长期工作、学习、生活的退役军人(曾获得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省和市“最美退役军人”表彰的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26日—6月7日。
三、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部队保家卫国、荣立战功,回地方坚守初心、不改本色,淡泊名利,在平凡中追求卓越;2、坚持职业操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3、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出贡献、发挥一定重要作用,卫生防疫和应急处置表现突出、及时有力;4、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动基层群众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5、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在带动就业创业中做出较大贡献;6、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7、热心公益事业,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8、维护国家、集体合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英雄壮举影响深远;9、真诚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活动分为申报、审核、上报三个步骤,评选办公室设在武装部。
(一)申报。由个人填写黄山市“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表格附后,一式三份)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照片电子版,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照片各2张以上(电子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评选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6月7日前发至武装部胡秋敏老师邮箱bb1352003@hsu.edu.cn,纸质版交至武装部胡秋敏老师处。
(二)审核。评选办公室严格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对候选人的条件、材料和资历进行认真审定,提出审核意见。
(三)上报。审定的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武装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