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2260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NO: 86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分散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为切实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强化考试管理,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1.集中考试:本次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202173-7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请师生即日起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

2.分散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自行安排。

二、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监考教师1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以上到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横江校区考务点设在1107教室;率水校区文渊楼考务点设在1210教室;率水校区文端楼考务点设在2101教室)领取试卷及考生座位排列方式(本学期实行学生考试座位随机排列方式),确认领取的考试试卷与所监考的场次一致。

2.监考教师2在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监考教室,共同完成粘贴桌贴等考场布置工作,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名表、监考流程单及考生座位排列方式等相关材料交至各教学楼考务办公点,由各开课学院领卷教师清点试卷无误后,现场密封考试试卷袋(考生签名表随试卷、答题册一起装入试卷袋中密封,以备阅卷教师核对考生)。

3.考试前监考教师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贴好考生桌贴,务必让考生对号入座,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书籍及物品放置指定区域,并检查考生座位及周围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物品,确保彻底清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的(不论使用目的与考试有关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4.监考教师要如实详细记载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及时联系巡考人员、考务人员,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相关条款,共同对违规违纪情形认定,并当场让考生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意见告知书》(一式三份)上签字;监考教师在违规违纪考生的答题册第一页左上角及考生签名表上标违规字样,并将违规违纪考生的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和相关违规违纪证据一并交至考务点。

5.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职责及要求详见学生手册《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第六章;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在教室前后站位,巡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巡考区域,及时处理考生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

三、学院工作职责

1.各学院在考前要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工作,安排时间组织学生学习《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通知学生须携带有效考试证件(身份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对监考教师进行监考培训。

2.各学院在期末考试期间应组织学生对卫生责任教室每天进行一次清扫(课桌内部不能有任何杂物),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学校每天组织检查,作为教室评比的重要依据。

四、疫情防控

期末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521日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关于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的通告》要求执行。

五、其他

1.本次期末集中考试的具体考试信息及监考安排详见教务管理系统,请相关教师和考生即日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确认,如有疑问请在628日上午1100点前向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反映。各学院自行安排的分散考试请各位老师以学院教学秘书通知的时间为准。各学院要及时通知到每位监考教师,否则出现教学事故,将按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201558号)进行处理。

2.针对期末考试中,凡是未认真履行监考巡考职责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因部分2021届预毕业生参加了本学期的期末重修考试,为确保2021届毕业生(第二批)的毕业审核工作按期进行,请各位老师务必在7120800前上传所授课程成绩。

特此通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详见电子政务平台)

 

 

教务处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