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帮助各学院各位辅导员切实加强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指导,举全校之力着力提升以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优秀率、良好率等为重点的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将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有关事项予以公布,供全校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召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主题班会和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解答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问题时参考,也供全校参加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查阅。
一、关于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一)测试时间。每学年安排一次测试,时间为10月至12月份,所有年级学生均需参加测试,12月下旬之前向教育部上报体测数据。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对于体质健康测试不及格的学生每学年可以安排一次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次年的5月份举行,同时对申请缓测的未测人员同时安排补测。补测或缓测成绩不纳入教育部对学校的数据统计,但可纳入学院和学生的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先进集体和先进评比表彰,并以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分学生个人学年成绩。
无故不参加体质测试及补测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本学年没有成绩者,学年成绩以0分计(毕业前不安排该学年体质补测),因缺少一学年及更多学年体测成绩导致在校期间体测总成绩不能达到毕业的最低要求时,将不具备毕业资格。但如果下一学年仍然具备学习资格时,可以参加下一学年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并重新计算在校期间的体质测试总成绩。
(二)测试项目。包括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其中视力项目目前安排在大一测试,如在校期间视力变化较大的可在之后的年份再行测试,其他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再测试。视力项目不计入体质总成绩。其余项目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
(三)评分标准。体质测试总分为120分(标准分100分,加分20分。其中男生1000米和引体向上各有10分加分,女生800米和仰卧起坐也各有10分加分)。个人得分总分在90.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90分)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目前我校正创造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条件,虽未全面实施该条款,但对体质测试优秀的学生实行相关的奖励。例如将学生的体测成绩与综合素质学分挂钩,凡体质测试优秀者均以学校体育竞赛一等奖标准予以计算综合素质学分。将体质测试复查复测(由教育部、教育厅等派人来校测试)纳入学校学校竞赛体系(校体质测试复查复测比赛),参加复查复测成绩可以纳入个人体质测试成绩以本学年最佳成绩计算学年体质成绩。再如:在学生综合测评时,给予体质测试优秀人员在身心素质项评定加10分,给予体质测试良好人员加5分。
(四)毕业审核。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学生在校体质测试总成绩达不到50分不予毕业。学生毕业时的总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测试总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其中降级学生如有四次测试成绩,其最后一次成绩可作为毕业当年成绩计算。
(五)复查复测。学校将接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复查复测,参加测试的学生将由教育厅或教育部复查复试组在全校各专业、各班级中随机抽出。复查复测的结果将作为考核学校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和评价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依据之一,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全省公布。为此,学校将组织36365线路检测中心第二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复查复测比赛(,此项赛事始于2020年,已列入校体委体育比赛赛事,系校级赛事),参赛对象为全体参加本年度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复查复测学生。
(六)体质健康测试作弊。视同文化课程考试作弊,执行《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校学﹝2017﹞9号】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二、关于成绩查询与更正
当天体测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如果测试老师手机网络信号好,数据将联网实时上传,单项数据测试结束后五分钟内就能查询成绩),成绩由校体委上传至乐跑系统,第二个工作日和第三个工作日学生需自行登录乐跑系统进行查询,如成绩与事实不符需在学生本人测试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8:30分-11:30分)联系校体委进行查询更正。逾期不再受理。
三、关于免测申请
(一)免测条件
1.学生生病不适宜参加体测(在校期间生病必须持有属地-屯溪区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一年内不宜剧烈运动证明。寒暑期期间生病可放宽到属地以外医院提供证明,但同时需提供住院证明或医院相关项目如CT检测结果证明);
2.有残疾无法进行运动(必须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或化验单);
3.慢性病需要近期(半年)复诊结果;
4.住院病人需要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5.住院学生和先天性疾病学生诊断证明不必限定属地(屯溪区)医疗机构限制。对住院学生,学生持住院证明可根据医院对一年内不能参加体测或暂不能体测的诊断情况,直接到学校医院开据免测或缓测证明,对先天性疾病学生持有医院证明直接到学校医院开据免测证明。
(二)办理免测时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相关复印件。包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单(化验单);慢性病需要近期(半年)复诊结果;残疾人证;住院病人的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学生和先天性疾病学生诊断证明不受医疗机构限制。
2.持以上材料到校医院核实并在免测申请表中签字。
3.携带免测申请表附1、2材料复印件办理手续。材料随同体质健康测试免测表交体委办公室保存。
(三)免试申请流程:
1.在体育学院网站下载免测申请表:个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由本学院出具签字盖章)并携带好“(二)办理免测时需提供的资料”中的“1、2”所述材料(一式三份);
2.体育学院核准盖章。学生因病或残疾不适宜体质测试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情诊断书或者病情处理意见书,证明材料上时间和体测间隔时间需在半年以内)并经校医院审核,辅导员签字,所在学院签字盖章,体育教学部门核准盖章,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详见校园网《关于做好36365线路检测中心2021-2022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附件2),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办理免测或缓测申请时间与审核时间
体测免测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应早于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正式开始体质健康测试前(在之后发生发病的,因病需要在本学年内办理免测或缓测不受此时间限制)。本学期开始后至测试前的每周三上午8:30分-11:30分,校体委都进行免测或缓测的集中统一办理,申请的同学请需提前到校医院、辅导员和院领导处办理审批手续。申请免测或缓测时需将纸质申请表和病例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校体委,逾期除特殊原因外不再受理之前应该办理的审批申请。纸质申请表审核通过后当天录入系统,成绩显示为免测,如显示未测缓测或者年份不对需第二天(星期四)联系校体委进行查询更正。杜绝毕业前因在校期间体测成绩不达标不能毕业的学生补办免测手续,请各学院领导和辅导员予以把好审批第一道关口。
四、关于申请人群与免测成绩
1、因重大疾病原因确实不适合参加体测的同学可申请体测免测,该学年体测成绩按照50分计算。轻微的暂时性疾病可申请缓测,后期进行补测,以补测的成绩为准。
2“士兵退役安置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据此,对于我校正在部队服役的学生,其间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可以申请免测,成绩以90分计。对于已经退伍复学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要求与其他在校学生相同,需要其正常参加体质测试。学校希望退役同学能将部队的好传统、好作风带回学校,带头参加体育锻炼,努力创造体质测试的优秀成绩。
五、关于免测的表格下载及工作人员办公地点
体测免测申请表通过体育学院网站下载或者校园网本学年体测通知附件下载(为确保表格准确性,请不要通过其他渠道下载)。缓测申请不需要填表,手写即可,写明院系年级专业姓名,需经辅导员签字即可备注,但需要自己关注校园网关于体测工作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学年第一学期的10-12月)完成缓测的补测工作。
体质测试管理人员的办公地点在风雨操场南侧办公楼-体育学院三楼体委办公室,联系人:张海波老师。联系电话:0559—2546550。
特此说明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