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1908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心理健康状况复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现决定组织2021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校2021级学生(含专升本学生、留学生)

二、测试时间

请新生于10月11日——10月23日期间完成,逾期将关闭测试系统。

三、测试方法

   (一)本年度心理测试,经学校向教育部申报,继续试点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系统我校横江校区班级将采用教育部提供的系统进行测试,具体测试事宜另行通知,请相关班级辅导员协助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完成。

测评网址为:http://xinli.gzedu.com/

教育部测试系统对我校开放时间仅为10月19日—10月23日,请相关学院心理联络员和辅导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学习操作,妥善安排班级全体同学参加测评工作。

(二)率水校区班级采用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系统普测。此次测评,电脑端和手机端均可,请各班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通过校园网主页的信息门户统一信息平台登录,点击心理咨询系统进行测试。

四、注意事项

1.测试系统登陆成功后,请先完善个人资料,点击姓名后的下拉菜单,点击“我的资料”,将页面的个人信息认真完善、核对,带红色标记的项目为重点项目。

2.个人信息填写完毕,点击左上角的“参与测评”,进入“2021级学生心理健康普测”的测评计划,所有量表和题目均需完成,未完成全部量表或者未参与的同学将在年度综合测评时,不计参与心理测试基本分。

3.此次测试量表,针对性较强,设有测谎机制,请各班辅导员,务必指导学生参加测试,按照现在心理状态真实填写,无需太多顾虑,第一感觉作答,切勿胡乱作答。对于未认真填写的同学,将通知辅导员安排学生进行重测。

4.如遇系统操作或其它相关问题,请学院心理联络员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9—2546505

                                   学生处    

                               2021年10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