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18-03-27浏览次数:355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我校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校纪委于近日组织开展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3月14日下午,我校在逸夫图书馆二楼报告厅举行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仪式上,校党委书记汪枫与党委委员、副校长胡家俊,副校长胡善风,党委委员、副校长刘英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校领导与各自分管联系的处级单位负责人代表也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月20日上午,汪枫与其分管的部门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监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与其联系的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一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汪枫强调,全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人人肩负责任,是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要通过层层传导压力,促进一级带动一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胡家俊、胡善风、刘英旺也分别与其所分管的部门及联系的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就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出要求。



  截至3月26日,各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其分管科室、教职工签订责任书工作已经全面完成。

  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校纪委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要求,结合2018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再次对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使之权责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此次党风廉政责任书签订共分三个层次,分别由校党委书记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校领导与其分管部门、联系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处级单位负责人与副职领导、处级领导与分管科室、教职工签订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