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我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宣传部发布时间:2020-02-21浏览次数:621

全体教职员工: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时期,为了赢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保障广大师生和家人的健康安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黄山市《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黄疫指秘〔2020〕37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近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疫情发生以来,校党委高度重视,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迅速决策、积极响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目前学校防控举措有力有效开展,校园整体态势平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仍处在非常关键的阶段,全国新增确诊病例总体呈持续下降趋势,但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商贸服务、春耕生产陆续展开,潜伏爆发、交叉感染的可能性仍然较大,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过高估计。全校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敢打必胜的坚定信心,始终把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思想上要更加重视,工作上要更加落实落细,在重点做好“外防输入”的同时,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两手抓,做到两落实、两不误。

二、严格校园管理。继续坚持“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

(一)校(小)区(含率水、横江校区和金山、校外宿舍小区,下同)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

率水、横江校区人员、车辆分别从一环路大门、新大门出入,其余大门暂时仍关闭,禁止人员、车辆出入。

(二)校(小)区出入实行准入管理

1. 校外无关人员(含快递、外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小)区的,经门岗登记且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院部或住户临时用工的,由用工单位或住户与门岗对接,做好测温登记后准入;校内经营(施工)单位人员的进出,由各对口管理部门报防控办同意,做好测温登记后准入。

2. 近两周无市外旅居史的居住、租住在校(小)区的住户及校内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一卡通、门禁卡、临时出入证、工作证)出入。否则,须另出示通信运营商上线漫游地查询15天内未到过疫情严重或高风险地区的信息,经门岗登记且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人员,一律禁止出入校(小)区。

4.开学前学生一律不准返校。

(三)返校教职员工实行报备制度

1.教职员工返校,须按原规定,提前由部门或学院负责人以微信(学校核心群)或短信(13855901248)方式,向防控办报备(包括行程、日期及交通方式),获得准许后方可返回;未经准许的返回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小)区。【 目前身处湖北、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明显身体不适、身处地地方政府规定不能返校的,一律不予返校。】

2.对已报备同意的市外新返校教工,进入校(小)区时,继续进行测温、登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有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者,一律前往市医院发热门诊诊治,诊治后同意回校的,按市医院门诊病历或病情处理意见书意见处理;对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仍然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近两周有湖北等重点疫区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上述地区人员有密切交往史的,继续实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其他新返校市外教工,一律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

3.对已报备同意且不住校(小)区的市外新返校教工,应在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小)区报告,按要求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4.不主动如实报备及拒绝接受相关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压实责任。各防控专项工作组、包保组,各部门、学院,必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进一步压实责任,抓紧抓细信息上报、师生动态健康状况摸排、线上教学、防控用品采管、后勤保障、校园环境整治、校内公共区域消毒、检查督导等各项防控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项精准防控措施。

四、持续开展健康教育。继续引导广大师生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多消毒等个人防护措施。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始终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继续坚持少串门、少聚集,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几率。党员干部要率先示范、以身作则,宣传带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主动配合防控,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坚决服从学校疫情防控统一管理,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确保人心稳定、校园安定。

  

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