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招标采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432

各学院、部门: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0年招标采购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避免临时、突击采购现象的发生,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采购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校资〔2019〕7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招标采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招标采购项目均应在预算资金已落实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论证,按有关规定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年度无预算、无计划的项目,不予采购。

二、当年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在任务下达后一个月内完成各项准备工作,请将审批完成后的采购需求申报书及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分两个时间段集中申报。对于常规采购项目,项目负责单位请于49月份完成采购需求申报书的审批,并及时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四、学校将组织一次通用设备及家具(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投影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家具等)集中采购,请各学院、部门及相关申报人员按照年度预算计划安排,在424日前完成采购需求申报书的审批,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五、各类科研、教研项目课题经费申报的采购项目,申报人员充分考虑采购完成时限,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并履行审批手续,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对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建议一采两年,分年执行。

七、各单位加强自行采购项目计划管理。自行采购项目在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后,应按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资〔2019〕4号)规范开展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过程应如实填写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二级单位自行采购项目记录本》上,妥善保管采购资料,以备后查。

联系电话:2546632    联系人:关婷婷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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