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进一步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加强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指导与服务,学院拟依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暂行)》(校人〔2016〕20号)文件精神,开展第二批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创新创业导师由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旨在集聚优质共享的创新创业导师资源,切实发挥导师的教育引导和指导帮扶作用,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时代性、实效性, 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条件
1. 了解、熟悉大学生创新创业基本需求,在帮助和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方面有自己的见解;
2. 热心参与创新创业辅导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具备承担与创新创业辅导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业务能力;
4. 具体要求参见《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暂行)》(校人〔2016〕20号)。
三、选聘办法
1.选聘名额:校内导师20名,校外导师10名。
2.选聘流程:
各学院可推荐3—5名导师(机关处室工作人员按业务关系在相关学院申报)。申报人如实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登记表》(见附件2),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并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电子版发至yjy@hsu.edu.cn。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2546332
邮箱:yjy@h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暂行).doc
附件2: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导师登记表.doc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