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9-04浏览次数:13

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安徽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皖教工委〔2020168号)、《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2214号)和《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校党发〔202215 )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社团工作,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任期满一年的社团指导教师(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组织建设、活动管理、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方面指导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不断提高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领域管理;

2.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对社团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进行指导;

3.认真做好学生社团活动过程化管理,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一级审批,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类社团活动两次以上;

4.关心学生社团成员成长及换届工作,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社团大会;

5.指导学生社团活动规范化开展,每月指导学生社团工作至少一次,每学期至少主讲一次与学生社团相关的专业讲座或培训。

三、考核方式

见附件2

四、考核时间安排

1.各指导教师请于91016:00前将《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社团理事会)和履职自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交至业务指导单位初评。     

2.各社团业务指导单位于91316:00前将指导教师初评结果上报校团委复核,校团委复核无误后上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审定。

3.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完成审定工作后,最终考核结果提交校党委审议。

附件1:2023-2024学年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参与名单.xlsx

附件2: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方案.docx

附件3: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业务指导单位).docx

附件4:36365线路检测中心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测评表(社团理事会成员).docx

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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