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我校2025届困难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09浏览次数:11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2025届毕业生,残疾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25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方式

按照集中发放和常态化发放、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申请发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0-2024年12月31日,常态化申请发放时间:2025年1月1 -2025年7月31日。

、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集中申请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常态化申请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集中发放校验审核

1.系统审核校验(202410月10日至11月21日

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

2.人工校验审核(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27日)

人工校验审核前需进行系统审核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中需要包括学生本人的信息,若无学生本人信息需村委会或社区证明,证明保障卡的持有者与学生的亲属关系,且二者必须在同一张户口簿上)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家庭“一户一码”照片或加盖有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全国防止返贫检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有关人员信息截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残疾以及特困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学校及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一份)提交至学院,学院统一于1124日前提交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学校将集中统一提交至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登录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审核校验。

(三)集中发放公示(2024年12月1日至12月8日)

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黄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在校园内及学校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工作日。

(四)常态化发放(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

符合申请条件但未在集中发放时间申领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可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线上申请提交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毕业生申请提交信息的次月底前,完成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审核、公示、发放等工作。线上审核校验未通过的,参照“人工校验审核”流程。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做到应报尽报。

(二)各学院务必通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在网上进行申报,对网上申请没有通过,但学生本人认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院1124日前集中将本学院需要进行人工审核校验的材料(纸质版申请表需学院盖章)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将申请表电子文档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jyzdzx@mail.hsu.edu.cn。

(二)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张老师0559-254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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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人工审核专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