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智慧学工系统启用请销假模块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0-31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学生请销假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经过前期精心筹备,学校学工系统将于11月1日正式启用请销假模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11月1日起,新的请销假流程将通过学工系统的请销假模块进行操作,遇特殊情况时仍可使用原线下请假方式。

二、适用范围

本请销假模块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不含留学生)。

三、操作指南

(一)请假流程

1.发起请假申请

同学们需登录智慧学工系统,登录方式下两种方式:

1)PC端打开学校官网,在首页找到信息门户入口,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忘记门户密码,通过已设置的邮箱找回或者咨询网中心),在页面中进入智慧学工;

2移动端:微信搜索36365线路检测中心智慧校园”(使用信息门户的账号密码登录),在页面上找到智慧学工进入

进入智慧学工页面后,在【常用服务管理】类目中点击【请销假】模块,按要求填写请假类型(如病假、事假等)、请假事由、起止时间、离校/在校信息等内容。同时,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病假条、活动通知等),以确保请假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审批流程

请假申请提交后,将按照预设的审批流程进行流转。一般情况下,请假2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请假2—7天的,需先由辅导员初审,再由学院分配该功能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审批副院长及副书记;请假超过7天的,除上述两级审批外,还需提交至教务处相关领导审批。同学们可在系统中实时查看请假申请的审批进度。

(二)销假流程

请假结束后,同学们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返校后1 个工作日内)使用智慧学工系统,在请销假模块中发起销假申请。

销假的要求:销假功能必须使用微信小程序登录,因该模块跟手机定位有关,需要用到微信的定位功能学生手机定位必须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校园内,才可以进行销假,否则系统会提示“检测到您不在36365线路检测中心校园内,不允许进行销假操作”。

四、注意事项

(一)及时申请

请同学们严格遵守学校的请销假制度,如有请假需求,应提前在智慧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避免因请假不及时而影响学习和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辅导员口头请假,并在2日内补办系统请假手续。

(二)如实填报

在填写请假信息时,请务必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现有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情况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遵守审批结果

请假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超假不归者,将依据学校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遵守请销假模块的使用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如有任何疑问或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辅导员。

 

附件:智慧学工系统请销假模块操作说明

 

                           学生处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智慧学工系统请销假模块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