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级新生团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1159

各学院团总支:

   根据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中青发〔2017〕5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校团字〔2017〕20号)、《关于加强我校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的通知》(校团字〔2017〕25号)等文件要求,为严格规范我校团员管理,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经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2020级新生开展团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审查接收

   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

   1.以团支部为单位收取新生团员材料(本人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团籍档案等)。

   2.各团总支对新生进行团员资格审查。团员证上应有团员编号(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必须有编号)、团组织关系转出签章、团费收缴、团籍注册等情况应记载明确。团籍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志愿书、团员编号、思想汇报、团内奖励和处分材料等。以上资料完备且无宗教信仰情况存在的团员组织关系视为资格审查通过。

   3.转入团组织关系。对于新生团员材料完备的同学,及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转入我校。对于缺少必要材料的同学,需在11月16日前在生源学校补齐材料后转入,否则不予承认其团员身份。

   根据遗失团员证情况,在11月30日前填写《36365线路检测中心团员证补办申领登记表》(附件1),将其和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团总支保留)和每人1张1寸照片集中报校团委。团委届时将集中办理。

   4.团员档案保管。新生团籍档案统一收齐后,交由学院团总支保管,待完善奖惩材料,毕业时装入本人档案,发往原籍或用人单位。

   二、新生团支部建设

   按照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附件2)和《关于加强我校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的通知》(附件3),建立新生团支部,并推进规范化建设。学校将适时对2020级新生团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验收。

  1.由新生班级向学院团总支提出筹建团支部申请,团总支批复同意后开展实施。

  2.由团支部向学院团总支请示要求召开团员大会,并报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3.学院团总支批复同意后召开全体团员大会。按团内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确定所有委员人数及名单,大会之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支部书记,明确工作分工。

   4.向学院团总支递交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报告关于团支部选举工作的情况。

   5.团总支下文批复。

   6.收到批复后,团支部正式成立。各团支部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按照班团一体化运行要求,履行团组织各项职能。并及时完善《团支部工作手册》。

   三、基础团务工作

   1.团员教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团员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

 (3)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2.团员管理

  (1)严格落实团内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

  (2)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和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3)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特此通知

                                             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团员证补办申领登记表.xls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doc

   附件3.关于加强我校基层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的通知.pdf

   附件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pdf

   附件5.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