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团省委组织部《关于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安排》有关要求,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二、组织实施
1.时间:2021年3月中旬。
2.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各二级学院团委。
3.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围绕上级党团组织明确的年度重点任务和本级团组织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述职评议考核方式: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校团委述职。采取现场述职、实地考核和青年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前,学院团委向校团委提交述职报告。现场述职以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进行,届时邀请学工委成员单位、学院党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实地考核采用分组形式(分组安排见附件)进行,工作组根据《36365线路检测中心二级学院发展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学生管理工作单项)》第九条团学工作部分,现场查看各二级学院团委相关支撑材料,核定实地考核得分。同时,结合此次工作,广泛开展大学生思想调研,倾听青年学生的心声,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学生,为纵深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凝心聚力。
5.述职评议考核结果:根据现场述职和实地考核得分情况,结合各二级学院团委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团委的年度工作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被评议考核二级学院团委及学院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二级学院团委书记要针对考核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6.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评优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将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7.其他: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和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工作考核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形式一并开展。
三、有关要求
1.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二级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展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共青团工作持续深化落实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各二级学院团委要科学运用考核评价机制,认真梳理总结,注重特色凝练,述职材料应紧扣我校2020年共青团工作要点进行总结,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力求言简意赅,多用数据佐证,多用事实说话,客观反映年度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实地考核相关材料不过度包装,保证考核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3.各二级学院团委于3月15日前将书面述职报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hsxytw@163.com。
特此通知
共青团3636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