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36365线路检测中心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校创〔2016〕4号)、《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暂行)》(校创〔2016〕1号)等文件精神,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平台,学校将启动第八批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入驻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介绍
(一)中心地址: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应用能力发展中心(率水校区一食堂东)二楼。
(二)中心职能
1.免费为每个入驻项目提供约15m2的左右办公场地,网线、电话线端口入户。
2.协调入驻项目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和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3.会同相关部门开通“绿色通道”,为孵化成熟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4.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以及咨询服务,对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的经营生产行为进行监管。
5.开展项目成员创业教育培训。
6.对中心年度评估优秀的项目,给予创业基金资助。
7.优秀创业项目直接参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享受国家资金扶持。
二、入驻项目条件
(一)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需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我校在校学生,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能吃苦耐劳。
2.在校生应学有余力,所修课程均考核合格,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申请学生需得到家长和所在学院的同意。
4.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过创业培训班且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二)申请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的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鼓励以技术、产品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申报。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创业计划书,或提供已注册企业的相关资料。
4.优先推荐具备以下条件的创业项目入驻:项目负责人参加网络创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项目,并获得证书;已经开始运营的项目;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被立项为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过结项验收,且被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
5.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等)的项目,申报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6.不接受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等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申报。
三、遴选数量
本次拟遴选不设创业孵化项目具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2个。
特别说明:已经入驻的项目若入驻时间超过1年(以签订入驻协议时间为准)需要重新申请参与竞选;项目负责人如已经毕业,项目原则上按照自动退出处理,不允许私自将工作室交给其他在校生,如确实需要须重新参与遴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
四、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宣传发动。学院宣传、动员、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鼓励有创业意愿、已经着手创业、参加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创业培训班的学生组团申报。
(二)学生申报。2020年11月13日前,创业团队向创业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创业计划书(样式见附件2),一式1份及电子文本。
3.项目负责人及所有团队成员的学生证复印件(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如公司已经注册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申请表后面)。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如创业培训证书;创业比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涉及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产品需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份。
(三)学院初审。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视情况组织答辩,并填写评审意见,确定本学院申报项目。2020年11月23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文思楼812办公室)
(四)学校评审。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选,评选入围的项目统一向全校公示。
(五)签订协议。职能部门代表学校与公示无异议的入围项目负责人签订孵化协议,入驻基地。
(六)组织管理。项目入驻之后,将按照《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管理办法(暂行)》对入驻项目实行考核和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创业孵化是学校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指导服务、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并为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二)申报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自选或所在二级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2名,鼓励各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孵化期为1年,年终考核合格的项目可续约,但整个孵化期不超过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项目及孵化期满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孵化期未满,自愿退出的项目须按相关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四)请严格按照申报时限和程序进行申报,所提供申报材料应完整翔实、真实可靠,如发现有虚假行为,孵化中心将在一定期间内停止受理其推荐项目。
联系人:芦老师
联系电话:0559-2546332
邮箱:lujieyuan@hs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36365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入驻申请表.doc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4日